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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原民會:階段實踐民族自治
by 陳耀宗, 2014-12-24 00:32, 人氣(639)
行政院於(18)日第3429次院會討論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於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送請立法院審議。該條例草案是繼前原住民族自治區法及原住民族自治法,第三部行政院院會通過的自治法草案。
      
        「原住民自治」是馬總統
2008年競選總統提出的重要政見之一,總統提出「原住民自治」,是維護原住民族基本人權並尊重原住民文化,要讓原住民朋友有尊嚴的找回自我,進而促進自我文化、經濟,以及社會發展發揚光大。今天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本條例,是政府務實負責的展現,未來本條例也將列為最優先法案,敬請立法院諸位委員及各界先進能夠鼎力支持。

        原民會表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係朝以階段、漸進方式初期推動民族事務為目標,法案內容主要先期推動民族自治、確認民族自治空間、強化行政主導扶助、輔導各族試行自治。未來原住民族自治區於設置滿5年,或過半數民族設置族區自治政府後,原住民族自治政府依據推動成效及民族意願擬訂「原住民族自治法」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俟「原住民族自治法」公布施行後,本暫行條例將廢止,民族自治政府及族區自治政府依法裁撤或改制。

        
原民會主委林江義表示,能夠順利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除了要感謝蕭政務副秘書長家淇主持相關會議整合,也要特別感謝總統、院長給予高度關心與支持,這是原住民族自治的一小步,卻是臺灣民主政治發展的一大步。林主委進一步指出,原住民族自治朝法制化是極為複雜的工程,現階段將以兼顧務實面及可行性,尋求各方訴求之最大公約數加以制定,日後原民會會持續作好溝通,虛心接受各界指正,讓原住民自治能量能發揮最大效益。期望立法院能夠儘速完成審查,以實踐民族自治的目標。

資料來源: 新竹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