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花蓮縣原住民族大會舞音樂創作徵選實施計畫
by 簡馨怡, 2014-11-05 21:49, 人氣(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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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原住民行政處 貳、徵選日期: 一、初選:103年12月10日(星期三)。 二、決選:103年12月18日(星期四)。 參、評選地點:台灣原住民族文化館(花蓮市北興路460號) 肆、報名須知: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3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5點。 二、報名地點:花蓮縣政府 三、報名資格:以從事音樂創作相關之全國原住民身份(個人)、立案社團及原住民音樂工作室報名為限。 四、通訊報名:請填具報名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及參賽創作音樂CD,親送或逕寄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藝術文化科高先生收,郵寄至〔地址:970 花蓮縣府前路17號,(以郵戳為憑),逾時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 五、電子郵件報名:E-mail至chihmin1005@nt.hl.gov.tw或chihmin1005kao@gmail.com,並請來電確認報名情形,以保障自身權益電話:038-227171轉291或292。 六、報名表及活動訊息網址:http://ab.hl.gov.tw/zh-tw/Home/Index/最新消息 伍、實施方式: 一、創作曲目:以花蓮縣六大族群原住民族族語為主要元素(阿美族、太魯閣族、布農族、噶瑪蘭族、撒奇萊雅族、賽德克族),曲風以輕快、歡樂適合於原住民聯合豐年節舞蹈使用。需自行創作包含詞曲創作、編曲 (包含後製混音)及錄製cd。族語應另附中文歌詞翻譯稿。 二、開放全國原住民身份(個人)、原住民社團、協會團體組隊報名參加。 三、創作曲目時間以4-7分鐘為限。 四、報名表須填妥所有參賽人員的姓名、單位,每人以報名1隊為限,不得重複報名及借用其它人參賽,經查重複報名者取消參賽資格。 五、成品規格:當以44.1Hkz/16-bit/ WAV或是AIFF檔繳件;成品內容應包括: 1、一首mastering混音完成的歌曲。 2、歌曲的完整的分軌檔。 (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唱、編曲的完整創作,單以詞或曲參賽者,不列入評選)。 陸、獎勵: 一、總獎金計新臺幣20萬元整,取3名入圍作品,並頒發獎杯各乙座。入圍作品獎金為60,000元整,取3名入圍作品,並再頒發20,000元(最佳主題曲)獎金。並安排進錄音室進行錄音。 二、依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之得獎者,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 柒、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聯絡人:花蓮縣政府原住民行政處 藝術文化科 高先生 聯絡電話:03–8227171分機291或292 資料來源: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