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修業年限: 修業年限四年,得延長二年。 參、報考資格: 凡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境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資格(請參閱本簡章「拾、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並符合原住民身分及招生簡章所訂相關條件項 目 日 期 簡章網路免費下載 102.11.11(一) 上網輸入報名資料 103.3.24(一)~103.5.9(五)繳交報名資料截止日(郵戳為憑或現場繳件) 103.5.9(五) 公告准考證號碼、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 【 http://www.mdu.edu.tw/~dud/admission/ 】 103.5.15(四)下午 5 時 考試日期 103.5.17(六) 公告錄取名單 103.5.23(五) 寄發成績單 103.5.23(五) 成績複查申請截止 103.5.30(五) 正取生報到(傳真或郵寄(郵戳為憑)) 103.6.3(二)~103.6.10(二)備取生報到 103.6.12(四)起 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截止(郵戳為憑) 103.6.16(一) 103學年度精緻農業學系原住民專班招生考試 2者,得報名參加本校原住民專班招生,經錄取後入學修讀學士學位。原住民之身分認定,依原住民身分法相關規定辦理。 肆、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 招生學系 精緻農業學系 招生名額 40 名 考試項目 占分比率 同分參酌順序一、書面審查【與報名表一起寄出】 1. 在學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2. 自傳、讀書計畫與生涯規劃 3. 課外活動紀錄 4. 班級幹部紀錄 5. 獎懲紀錄 6. 師長推薦信 7. 其他彰顯考生具備研讀本系潛力之資料(如:競賽成績、證照等) ※所繳交之資料以考生高中/職時期為限。 30% 2 二、筆試 筆試日期:103年5月17日(六) 考試科目:國文 考試時間:60分鐘 10% 3 考試項目 三、面試 面試日期:103年5月17日(六) 面試項目:服裝儀態、臨場反應能力與專業潛力 60% 1 洽詢電話 04-8876660 轉 8211 曾小姐 學系網址 http://www.mdu.edu.tw/~dpa/ 103學年度精緻農業學系原住民專班招生考試 3伍、報名: 一、報名日期: (一)上網輸入報名基本資料:103年3月24日(一)~103年5月9日(五) (二)繳交報名資料截止日(郵戳為憑或現場繳件):103年5月9日(五) 二、報名手續及準備資料: (一)請於網路報名系統(網址http://exam.mdu.edu.tw/exam/)開放時間,依系統說明輸入報名資料。若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8:00~17:00)洽詢,教務處招生專線電話:04-8783145。 (二)報名資料經確認送出後,系統即不允許更改任何資料,請務必仔細確認各項報名基本資料後再行送出,並用A4白紙列印報名表件(報名表正表、副表、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三)報名費用: 1.一般考生: 新台幣500元整,以郵政匯票繳交,抬頭書寫「明道大學」;或至本校伯苓大樓一樓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報名費。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未繳費者概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 2.低收入戶考生: 持有各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之考生免繳報名費。 (四)備齊報名資料(請依下列順序排列): 1.郵政匯票或本校總務處出納組開立之收據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2.報名正表及副表: (1)分別黏貼同式一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各一張,相片背面請註明姓名。 (2)報名表正表「考生簽章」處親筆簽名。 (3)報名表副表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繳交考生本人全戶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乙份,以證明原住民身分。繳交戶口名簿影本者,其記事欄應全部謄錄,若戶口名簿上未記載「原住民」身分戳記或記載不詳者,應繳交戶籍謄本證明。如未與其生父母同居一戶或生父母已死亡者,應加繳其生父母戶籍謄本影本乙份,並記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字樣。 4.學歷(力)證明文件: (1)已畢業者:繳交畢業證書影本乙份(請以 A4 大小紙張影印或縮印)。 (2)應屆畢業者:已蓋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102 學年度下學期註冊章必須清晰可辨),貼於報名表副表上。 103學年度精緻農業學系原住民專班招生考試 4(3)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繳交同等學力證明影本及相關文件乙份。 5.書面審查: 依學系規定繳交書面審查資料,請詳閱本簡章「肆、招生名額及考試項目」之規定。 6.若考生現仍在營服役者,須附軍方證明,並載明退伍日期(須於民國103年8月31日以前退伍)。 (五)寄送報名資料: 1.請自備合適尺寸之直式牛皮紙袋,並黏貼列印之「報名專用信封封面」於紙袋上。 2.報名資料請依序裝袋,於103 年5 月 9 日(五)前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考生若欲自行送件,可於本校上班時間(8:00~17:00)送至本校伯苓大樓二樓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 三、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件經確認傳送後即不能再修改,若不慎輸入錯誤,請於列印報名表後,以紅筆更正並蓋私章,切勿以立可白或修正帶直接訂正。輸入報名表各項資料時請務必謹慎,以免影響權益。 (二)因資格不符、表件不齊全或其他因素等,致無法如期完成報名者,由考生自行負責,已繳報名費一律不予退還,亦不得要求修改任何報名相關資料。請考生於繳交報名費及報名表件前再予檢查、確認。 (三)網路報名資料若與書面不一致時,概以繳交之書面報名資料為主,考生不得異議。 (四)考生所繳之報名資料,不論錄取與否,一概不予退還。 (五)考生報名資料僅作為招生(錄取生資料亦轉為學籍資料使用),及相關統計分析使用,其餘均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