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S知識社群各系上網率圖資處首頁登入
高雄市原住民素人歌手暨形象代言人徵選辦法
by 陳耀宗, 2015-05-20 21:53, 人氣(678)
緣起

本計畫辦理目的係透過原民素人音樂歌手招募,預定徵選出5組原民音樂大使,簽約成為本市觀光產業代言人,在本市各項活動中以原住民特有的音樂元素協助行銷在地產業及觀光,未來並透過系列性的培植計畫預定發表專屬高雄的音樂作品,對外行銷高雄原住民產業,並帶動南臺灣原住民音樂創作風氣,讓原住民音樂也創造產值。本計畫徵選方式為結合本會及農業局農特產品行銷,在蓮潭物產館及原住民主題公園辦理徵選活動,預定辦理8場次,未來透過與產業活動結合,讓音樂大使有曝光機會,盼能藉此獲得許多邀演以推廣原住民族現代音樂,讓高雄市更增加原住民氣息。

計劃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4年6月6、7、13、14、20、21、27、28日18時至22時

二、地點:高雄市原住民主題公園聚會所及高雄物產館蓮潭旗艦店

計畫內容

 一、透過辦理原民素人歌手徵選活動,徵選出五位歌手並簽約擔任本市原住民觀光產業行銷大使,其權利義務概述如下:

 (一)權利

1.徵選活動比賽獎金:第一名10萬元;第二名7萬元;第三名5萬元;第四名3萬元;第五名1萬元。無額外之簽約金。

2.參與本府所舉辦的活動,擔任原住民觀光產業行銷大使。

3.享有原住民觀光產業行銷大使聘書證明。

4.參與本會音樂人才培植或相關訓練計畫。

5.成為本市原住民族音樂產業培育種子,出版相關音樂作品。

6.成為高雄市原民市集、高雄物產館蓮潭旗艦店及愛河遊艇駐唱歌手。

 (二)義務

1.簽約期限為一年約,基本唱酬為一場次3,000元,全年基本場次數共10場次,並得視活動規模調升唱酬及增加演出場次;應出席活動未到3次則將比賽獎金收回。

2.配合本府辦理之活動,協助行銷觀光產業。

3.維持觀光產業行銷代言人優良形象。

二、為推廣活動成果,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參選者之姓名、肖像、文字著作、攝影著作、錄影著作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三、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

四、徵選方式:以總分制進行淘汰賽,現場以樂器伴奏,不得使用卡拉帶,演唱歌曲以原住民曲風為主(原住民族語歌、線上華語歌曲含族語歌詞、自我創作歌曲含族語歌詞)。

五、評分方式:

1.海選:技巧30%、台風45%、音色20%、服裝5%

2.淘汰賽:技巧30%、台風50%、音色15%、服裝5%\

3.總決賽:技巧30%、台風45%、音色15%、服裝5%、現場投票5%

徵選報名資格

18歲以上之原住民為限,並設籍於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現場需帶身分證或身分相關證明,及戶籍謄本驗證身分)


徵選報名期限及方式

即日起至本(104)年6月3日下午5時,報名方式如下(報名表及徵選辦法如附件):

傳真:07-7406527 戴先生收

電子信箱:camaqwei@kcg.gov.tw  (標題註明:高雄市原民素人歌手徵選報名)

郵寄:830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32號2樓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戴瑋鋐收(以郵戳為憑)活

動聯絡人:戴瑋鋐07-7406511轉722 

※報名完成後,將會收到主辦單位的報名成功回覆。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