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執行計畫--族語學習班」開跑囉!
by 陳耀宗, 2015-04-17 18:56, 人氣(779)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事務委員會104年3月17日原民教字第1040013099號函辦理。
二、族語學習班執行計畫
(1)承辦單位:本市有意願承辦之區公所、原住民社團(含教會)。
(2)輔導老師資格: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及領有合格人員研習
證書者。
(3)設置地點:為本市都會區或原住民地區該族語別人數較密集且有意 願開辦之場所為據點。
(4)實施對象:以參加10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初級及中級測驗為主。
(5)執行計畫期程:自104年07月15日起至104年11月15日止(為期18週)。
(6) 輔導老師每人輔導至少15人,由輔導老師每1週1次,每次2小時。
三、本案即日起至5月15(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惠請有意願辦理族語老師及民間團體(含教會),於申
請期限內將申請書及計畫書函送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開辦之單位若超出額度時,本會得按提出申請開辦之族別、教學地點、上課人數、教學內容
等,需依據本會「族語學習推動小組」審核,申請單位不得異議。
五、有關提報本案計畫申請書及計畫格式之電子檔,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coia.gov.tw)首頁—
最新消息--「10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執行計畫--族語學習班執行計畫」處下載。
六、綜上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高小姐(諮詢電:07-7995678*1718)。
一、依據原住民事務委員會104年3月17日原民教字第1040013099號函辦理。
二、族語學習班執行計畫
(1)承辦單位:本市有意願承辦之區公所、原住民社團(含教會)。
(2)輔導老師資格: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及領有合格人員研習
證書者。
(3)設置地點:為本市都會區或原住民地區該族語別人數較密集且有意 願開辦之場所為據點。
(4)實施對象:以參加104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初級及中級測驗為主。
(5)執行計畫期程:自104年07月15日起至104年11月15日止(為期18週)。
(6) 輔導老師每人輔導至少15人,由輔導老師每1週1次,每次2小時。
三、本案即日起至5月15(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惠請有意願辦理族語老師及民間團體(含教會),於申
請期限內將申請書及計畫書函送本會,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開辦之單位若超出額度時,本會得按提出申請開辦之族別、教學地點、上課人數、教學內容
等,需依據本會「族語學習推動小組」審核,申請單位不得異議。
五、有關提報本案計畫申請書及計畫格式之電子檔,請逕至本會網站(http://www.coia.gov.tw)首頁—
最新消息--「104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執行計畫--族語學習班執行計畫」處下載。
六、綜上若有任何問題,請逕洽承辦人高小姐(諮詢電:07-7995678*1718)。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附件